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监督抽检通告(2016年第132号)(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涉及安徽生产环节的情
一、总体情况:水产制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糖3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185批次,饮料72批次,调味品12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大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店销售的标称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米,亚硫酸盐(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检出值为0.378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二)一号店自营店在其网站销售的标称临沂市怡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单晶体冰糖,二氧化硫、还原糖分检出值分别为22.8 mg/kg和0.10 %。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 mg/kg和0.04%)分别高出52%和高1.5倍。
(三)京东商城自营店在其网站销售的标称上海威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色值检出值为38 IU。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5 IU)高出52%。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监督抽检通告(2016年第132号)[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涉及安徽生产环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