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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北京物美超市立水桥南店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7-05-10 12:12 作者:djtm 来源:DJTM 点击: 字号:

【摘要】 千龙网记者查阅资料显示,物美超市被处罚已经不是新鲜事,2016年11月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发布京工商石处字〔2016〕第17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罚款10万元。

 近日,北京卫生监督所发布的行政处罚显示,北京物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立水桥南店违反规定,北京卫生监督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北京物美超市立水桥南店警告并罚款1000元。

千龙网记者查阅资料显示,物美超市被处罚已经不是新鲜事,2016年11月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发布京工商石处字〔2016〕第17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罚款10万元。2016年4月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发布京工商兴处字〔2016〕第17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没收违法所得11065.9元并处罚款罚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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