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抽检277批次样品 其中2批次糕点食品添加剂超标
近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抽检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7.630, 0.05, 0.66%)、调味品等4类食品277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27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记者了解到,不合格样品有标称宁晋县建华糕点厂生产,北京馨春鸣玥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一店经营的蛋酥麻花(油炸类糕点),不合格项目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经检测实测值为4.12 g/kg,标准值规定为1.6 g/kg。
标称北京发发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八里桥吴永胜食品经销部经营的红豆肉松面包,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经检测实测值为1.8,标准值规定为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经检测实测值为0.718 g/kg,标准值规定为0.5 g/kg。
标称北京市龙湾屯益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朝来万通望京农贸综合批发市场熟食厅东墙3号经营的牙签肉,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经检测实测值为0.48 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经检测实测值为0.28 g/kg,标准值规定为0.075 g/kg。
据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资料显示,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甜蜜素可用于面包、糕点、水果罐头、配制酒及蜜饯凉果等各种食品中,允许糕点中甜蜜素最大使用量为1.6 g/kg。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按照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最大使用量为0.5g/kg。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山梨酸及山梨酸钾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烟草、农药、化妆品等行业,是近年来国内外普遍使用的防腐剂。山梨酸是一种不饱和脂肪酸,参与体内正常代谢,并被人体消化和吸收,产生二氧化碳和水。山梨酸的毒副作用比苯甲酸、维生素C和食盐还要低,不会对人体产生致癌和致畸作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熟肉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来源:中国食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