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成上海“扫黑除恶”重点对象 已搜集94条犯罪线索
职业打假人受审现场。图片源于金山区法院
5月31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以职业打假为名”的恶势力犯罪案例。被告人陈某平、王某权、江某林、江某萍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职业打假为名,采用藏匿、要挟等手段,在金山区多家超市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超市正常经营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10个月时间里,该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超市工作人员敲诈勒索财物,涉案金额5800余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金山区人民法院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职业打假人”涉恶案例。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类型犯罪。
为此,上海市将“职业打假人”列入扫黑除恶范围,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以及知假买假、骗取赔偿金的“职业打假人”等涉黑涉恶行为进行重点打击。特别指出要重点排查以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方式骗取经营者钱财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职业打假人”。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截至6月18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移送涉嫌“职业打假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线索94条。